張婉婷是做錯了,但我真不覺她錯得連人格也失去,但網上的言論,愈責愈兇,愈鬧愈狠,無限上綱到她幾近禽獸不如,這就是網上批評的特色,過猶不及。
甚至不是以事論事,而是藉事挑出一個「人渣」來,然後再加以撻伐,好過癮似的。
世間上,沒有絕對的壞人,你認為某人極壞,大有可能只是你跟他無緣,難以融和;但也許他跟別人,卻是一個大好人,誰知道!
更何況,很多時,你認為一個人是好人,是因為他幫過你,咪覺得好咯!正如杜汶澤認為周焯華是好人,他也不諱言是因為他在自己患難中加以扶持,但我們肯定周氏對任何人也這樣?
當然,互聯網上,我跟妳張婉婷三唔識七,又無幫過我,於我而言,妳絕不是好人,要攻奸妳,是絕不會手軟的。
我想問這件事只得她負責,那位前校長就仍可原諒?沒有她促成,怎成事!?若她先知先覺,早跟張婉婷說出往後的問題,不是可避免今天的事嗎?她身為一校之長,責無旁貸!
人誰無錯,錯了認,也主動作出矯正,我們就該算了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