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無意外,證監會今天將公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監管的一些基本指引,我期待已久,當然,公佈的內容未必是我最關心的,所以,我真希望發佈會內的記者能進一步提問,讓我們更了解政府在這方面的取向。
我最關心的是,究竟港府如何對待和處理境外的加密貨幣交易所?畢竟,這些交易所悠來已久,像Binance 和crypto.com 等等,它們的運作是環球性的,在香港沒有註冊公司,技術上根本無法規管得到,那是否跟過往般,我們作為投資者,仍可在這些交易所順利作出賣買呢?我想不通,很想港府𨤳清當中的細節。
更重要的是,有些交易所,美其名是境外的,但其主要活動根本就在香港:而我們最擔心的,就是極有可能成為騙局的「質押」活動,它們這方面亦最活躍!這些平台究竟在香港法制上是否無法跟進呢?若然,這些公司便依舊可不受監管下在香港胡來了,或日後會有很多公司透過境外註冊避過監管,結果,香港的監管便形同虛設。
照理,公平原則下,既然在香港營運加密貨幣交易所要攞牌,這些境外交易所,即使在技術上不能完全禁止,但港府也會對它們作出多方面的限制,譬如在「入金」和「出金」方面,香港的銀行不會再配合它們,甚至斷絕任何關係(那若要現金交易,就要在香港有註冊公司了),又或在「質押」方面,嚴正地禁止非在港註冊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,一切一切,也希望港府在監管過程中,清楚告知大眾,好讓我們投資者有所適從,明白日後的部署該怎樣。
個人而言,絕對認同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必須要監管,但因這些平台的底層技術是去中心化的,在監管上便多了複雜性和困難度,以致容易令監管出現無稜兩可的局面,最終達不到預期的保障投資者效果,反而誕生更多漏洞,被立心不良的公司有機可乘,巧取豪奪。
當然,監管這樣如此新的產業,必定有試點,需以時日作出修正,但有些灰色地帶,真必須盡快釐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