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文說過,陰陽代表一切事物;而客觀事物是在不斷地發展變化着,因此陰陽也必然隨着事物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。
陰陽轉化的特點是,在矛盾、對立的基礎上互相促進,互相消長轉變。例如: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:「地氣上為雲,天氣下為雨(語譯:地面上的水氣上升就成為雲,變爲天氣;天氣變化,便下降而成為雨)。」這是說明自然界的陰陽轉化現象。地面上的水屬陰,如果受到天空中屬陽的熱來蒸化,就由陰轉化爲陽,由水轉化爲天氣( 水蒸氣);相反地,如果屬陽的天氣(水蒸氣),一旦遇到屬陰的冷氣,又由陽轉化篇陰,由天氣轉化而成爲雨。這是陽出於陰,陰出於陽的陰陽轉化的例子。
再舉一個例子來說明此陰陽變化。如我們所吃的食物是有形的實體屬陰,消化機能活動屬陽。屬陰的飲食必須依靠屬陽的消化機能消化,才能變成可以吸收的營養物;相反地,屬陽的消化機能,又必需要有屬陰的營養物不斷地供養,才能產生活動能力。
以上所舉的兩個例子,說明陰陽在相對的矛盾基礎上,相互聯繫、相互消長而變化(陰陽勝復)。這種陰陽互相消長轉變的道理,就是古人所謂陰出於陽、陽根於陰的「 陰陽互根」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