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 DSE 中國語文卷二範文:遵守諾言

2024 年 6 月 13 日 | DSE Chinese

日常生活中,我們總有機會對別人許下承諾,即使未必每次也信誓旦旦,但諾言一旦作出,對方就有寄望。小者如大家相約某月某日見面,大者如一些錢債將如期清還,這些均是諾言。現代人雖難再找到像「得黃金百,不如得季布一諾」的這類一諾千金之人,但人們仍是期望別人能信守誓言,至於當事人會否遵守諾言,則可圈可點。

有所謂「遵守承諾是具誠信的表現」。誠然,在現今爾虞我詐的社會中,誠信有價,而最能表現出來的,就是身體力行實踐自己所作出的承諾,這素質已是現代人品德的一個重要內涵;否則,我們社會又怎會有「信貸資料庫」,記錄著各人在借貨方面的承諾兌現與否。亦由此可見,重承諾已不單只是個人操守問題,而是一個社會必須有的集體道德。試想想一個社會,若每個人都背信棄義,公眾跌序又怎能維持?定必亂象叢生。我國歷史由春秋步入戰國,其時代分野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民風,春秋列國諸侯尚重視守信,是故社會還來得純樸和諧;然而,踏入戰國,輕誠信致令禮教崩壞,弒君犯上的例子就屢見不鮮了。人無信而立,信更是一個社會的根本,而遵守承諾就是誠信的核心。

然而,有時候,放棄諾言也是負責任的行為。個人背信故然令人不齒,但有時因客觀環境所迫, 亦無可奈何要違背誓言。最明顯的例子是新冠狀病毒肆虐的那幾年,很多企業的東主在生意上週轉不靈,頭寸不足,苦於抉擇支薪予員工抑或償還銀行貸款,在兩害取其輕下,這些東主寧選擇背信於銀行,先發薪給員工安家;那麼,從僱員角度而言,東主雖失信於銀行,但卻是一種另類承責之行為。

也許,有人會這樣說:「既然放棄承諾可以有它可接受的原由,那豈非每個人也可以搬出這種冠冕堂皇的「負責任」理由來背信?」當然,人不能純因堅守誠信而盲目地一成不變,有時仍需審視度勢調校我們的誠信度,但其中並不是沒有準則,任由個人胡亂堆砌一個「負責任」原因便可諉過。至少,這個背棄誓言的準則,並不是出於私利,而是很大程度因為公眾的利益,以完成大我而犧牲小我之誠信。昔日楚漢相爭,劉邦在垓下背信於項羽,不撤軍反包圍楚軍而最終得天下,其自身的德行遭後世史家之批評;然而,他以布衣一統天下,結束千年的華北紛亂局面,開後世數百年的太平,人民再不用年年苦於戰事中,亦可算得功抵己過;一個政客,在競選時可能開出很多承諾,但上任後往往因局勢而未能一一兌現,亦無可厚非。由此可見,一個人放棄承諾,是對是錯,多少要視乎他是出於一己的私利,抑或是因大局而作出的決定。

一言以蔽之,遵守承諾才是一個社會要促進的普及風氣,原則上,是沒有道德餘地作背信棄義的行為的。然而,在實踐方面,有時苦於客觀的兩難局面,背信才偶爾為之,但這只是特殊情況,若集體道德縱容這類背信繼續擴大,社會便會失衡,歪風四起,綱紀便會崩壞。